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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最后,核发证书和进行备案

    信息发布者:haxygswp_cgbqy5ynk3w
    2019-07-09 22:26:46   转载
    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,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用地批准通知书;再凭用地批准通知书等相关资料,申请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登记,办理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》。
     
    在供地完成后,上报市局备案,并在(各)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《集体建设土地使用》中录入有关供地情况。这就大功告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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